“亏方电缆”真的不合格吗?
“亏方电缆”是否合格?一直是行业内争论不休的话题。电缆产品明明有出厂合格检测报告,但为什么还是亏方呢?遇到不明就里的买家,很多卖家都有口难辩。那什么是“亏方电缆”?“亏方电缆”到底合不合格?日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此作出了权威解释。
CQC是什么组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立,委托国家认监委管理的国家级认证机构。CQC是中国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最早、最大和最权威的认证机构,几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国际质量认证工作经验,各项业务均成果卓著,认证客户数量居全国认证机构的首位、全球认证机构的前列。
关于电线电缆导体的截面
在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设计使用到检测检验全过程中,我们所关注的电线电缆导体截面有着多种的叫法和理解:标称截面积、设计截面积和实际截面积,它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电线电缆导体的标称截面积(Nominal cross-sectional area of conductor): 所谓标称值是指产品标准中指定的量值并经常用于表格之中,标称值引申出的量值通常须在规定公差下通过测量进行检验。也就是说如果标准中没有给定某标称值的公差,那么此标称值就无需考核和测量。在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中,对标称截面积没有给出公差,并定义为:“确定导体特定尺寸的数值,但并不受直接测量影响。(注:本标准中导体的每个特定尺寸应符合最大电阻值的要求)”。可见,导体的标称截面积在产品标准中是用来表述电线电缆产品的规格,仅仅是此规格的代号或名称,便于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文件及生产管理,对于用户和设计人员来讲便于选择和指导生产及电气设计,但并不要求直接测量其实际截面,而是通过导体电阻值来进行衡量和考核。
电线电缆导体的设计截面积(Designcross-sectional area of conductor):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2.2.2条的内容如下:“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这里讲的设计值指的就是设计截面积,在整机及电器附件产品标准的有关表格中,与额定电流值相对应的也通常是配线的标称截面。所以说某一标称截面下的导体电阻大小对应的截面也可称电气截面,即设计截面(设计值)。当我们考核电线电缆的设计截面或标称截面时,均是考核它的电阻值,而不是测量它的实际截面值。
电线电缆导体的实际截面积(Actual cross-sectional area of conductor):指的是导体的几何截面积。对于电线电缆生产制造者来讲,某标称截面的导体截面究竟设计多大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是指实际截面要大于等于标称截面,而是指此标称截面下的设计截面(电气截面)要满足标准要求,即直流电阻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将此作为设计导体实际截面大小的依据。如果选择的导电性能较高的导体材料,那么实际截面可以小一些,反之导体实际截面应大一些。当今随着导体材料生产工艺的改进和科学技术进步,无氧铜材的先进生产工艺已经得到普遍应用,铜导体材料电阻率足以保证用小于标称直径铜丝能满足对应规格直流电阻的要求,所以目前电缆行业中较普遍出现直流电阻合格,但线芯实际直径小于标称直径或实际截面小于标称截面的现象,这是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也是符合节能节材的科学发展观。
电线电缆产品是基础配套性产品,用于各行各业,大的行业又按照行业要求制定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这些标准中对电线电缆产品又给了一些规定,特别是对导体的要求,从标准化法角度看,这是正确的,但对于同一个产品在不同的标准中相同考核项目出现矛盾、或不合理不科学时,我们应充分重视,特别是全国上下都在重视产品质量的大环境下,更应该注重产品的考核要求是否合理科学。例如:对于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第3.2.10条中第3款的要求是“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l%;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表12(略)的规定”。对于此条款,“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l%”此句表述要求与相关电线电缆产品标准中的要求相矛盾,无论在GB/T5023-2008还是GB/T 3956-2008标准中对于第1种或第2种导体都不考核成品线缆导体中的单丝直径,仅仅考核直流电阻和单丝根数。对于电线电缆的导体考核要求,还是要按GB/T3956的基础标准要求执行。